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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个人商标变更需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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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区个人商标变更需准备哪些材料?

作者:无锡伟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3 08:14:06

客户在选择时,挑的眼花缭乱,可能批判的标准很多,下面小编就来分享下判断好坏几个参考条件。

1、口碑。代理所的声誉不光体现于业内的交口相传,同样也可以量化到数据上。通过查阅同行业领先者的专利申请情况,可以轻松知道哪些代理所拥有更优质更稳定的客户。尽管于竞争对手选择同一家代理所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实打实的“口碑”是一个难以忽视的巨大优势。不过也要注意规模大申请量大的企业必然会有多个代理所,需要仔细甄选哪些是上述企业专利申请方面的“核心合作伙伴”。

2、规模。简单来说,一家代理所有多少代理人,一年有多少申请量,授权率有多少,主要从事哪些技术领域都是既明确又能随时公开查阅的信息。对于一些对专利事务不甚了解的企业来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参考值。当然,综合性的大所会有比较大的优势。事实上,我也更推荐有条件的企业选择成立时间早业务量大的代理所作为首要合作对象。专利顺利获得授权除了依靠代理人的个人能力,不可忽视正规程序化的流程体系乃至后勤。(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某代理所为了节约成本用一个比较差的快递公司,当快递将一些重要的官方文书包在几近破损的袋子里寄到公司你会感觉放心吗?)

3、效率。专利申请的质量固然重要,但实际上对企业来说时间更是一个核心因素。个人认为,撰写和答复的时间周期是洽谈时必须明确的指标,也是代理所能力的体现之一。就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技术水平而言,与其“慢工出细活”倒不如采取以数量换质量的方式占据专利优势。

当然,也要特别小心嘴上说和实际做可能存在的差距(可以询问代理人的工作饱和度间接了解该所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要给予新合作的代理所一定时间的适应期。以上方面是关于判断代理公司的标准好坏衡量,需要选择代理记账的话,尽量选择靠谱的,价格适中的,而不是贪图一时的便宜,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2月19日从正在山东济南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坚决杜绝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行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本来是加强商标权保护的一项制度,但由于一些地区所处的特殊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个别经营者不正当地追逐驰名商标的个案认定,使之非正常地衍生了其他意义。

“认定驰名商标是为了强化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而法律强化保护的范围和限度是明确的,即是在制止抢注和侵权行为上强化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任何在法律保护范围以外衍生的非正常意义,都不是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本意,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曹建明说,要进一步研究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标准和考量要素,既把那些能够准确反映商标驰名状况的因素“筛选”出来,提高认定的准确度,又要避免在考量因素和举证上的过于繁琐,增加权利保护的负担。

最高法院要求,杜绝滥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行为。各级法院要坚决防止个别企业对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滥用,在审判程序中要注意严把事实关,并可以适当加强审查事实的主动性和职权性,可以采取特殊的查明事实措施。在域名争议中认定驰名商标,要特别加强对于争议事实真实性的审查。对于为认定驰名商标而有意造假或者串通的,要依法予以制裁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可以适当采取特殊的审判监督措施,适当增强审判监督的主动性。驰名商标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书主文,也不以调解书认定驰名商标。

针对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傍名牌”的不正当手段,造成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案件增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9日已通过了专门的司法解释,着重就此类案件受理和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作出规定,即将发布实施。另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高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审判水平,可以采取聘任技术专家陪审等多种形式解决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问题。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捡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于2月18日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六大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效开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扎实做好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广泛收集举报投诉线索,加快办理与疫情有关的知识产权严重违法案件,依法严厉处罚,保持疫情防控期间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重点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针对各类市场主体,聚焦电商和线下批发零售领域,重点查处涉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护用品的商标侵权假冒、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省局发挥专利审协广东中心和广东专利代理协会等组织对侵权判定的技术和专业支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指导。加快研究解决各地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电话等非接触方式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对于在审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可以书面审理的和各方当事人均同意书面审理的案件,优先书面审理;必须进行现场勘验和口头审理的,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法延期审理,并做好当事人告知和解释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优先受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

四是提供疫情防控相关专利预审绿色通道。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要建立绿色通道,对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申请加快预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全力支持配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五是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各单位要丰富线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渠道,广泛征集各创新主体特别是企业在维权保护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开展线上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业务宣传培训。积极整合各类商标专利信息资源,免费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及分析服务。推广试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电子受理平台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六是大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和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疫情应对的最新政策,广泛宣传有关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业务办理途径和方式,特别是有关期限延误可中止、免费恢复权利的规定,让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安心,更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